等保政策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,但还有小伙伴对于一些等保知识不了解,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过等保单位如何选择备案地?新政策依据是什么?仅供参考哈!
过等保单位如何选择备案地?新政策依据是什么?
【回答】:根据2025年4月27日,公安部刚刚发布的《关于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有关工作事项进一步说明的函》(公网安〔2025〕1846号),对3月8日部署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一步说明规定,备案单位原则上由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受理备案。省级公安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,指定具有受理备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受理备案。备案单位工商注册登记地、实际业务运营机构所在地、安全管理机构所在地、网络设备所在地等不一致,以安全管理机构所在地、运维所在地受理备案;若安全管理机构和运维所在地不一致,以安全管理机构所在地受理备案。
简单来说就是,备案地选择遵循属地管理原则,原则上由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受理备案。特殊情况则以安全管理机构所在地为主。
知识拓1、等保备案定义
等保备案是指条已运营(运行)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,应当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,由其运营、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。
知识拓展2:等保备案办理流程
1、准备资料提交申请;
2、公安机对资料进行审核;
3、符合条件的发放备案证明;
4、不符合条件的通知改正,重新审核。
知识拓展3:等保备案主体是谁?
根据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》规定,等级保护的主体单位为信息系统的运营、使用单位。备案主体一般可以理解为,出现网络安全事件后,第一责任单位是谁,谁就是备案主体。要注意让承建单位或运维单位成为备案主体的错误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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